2020年4月4日 星期六

Fwd: 存證信函未妥善留存,得如何查詢?


存證信函未妥善留存,得如何查詢?

依郵件處理規則第三十四條第二項之規定,存證信函留存郵局之副本,自交寄日起,由郵局保存三年,期滿後銷燬之。因此,三年內寄件人均得向寄送之郵局查詢。 

※郵件處理規則第三十四條第二項
存證信函留存郵局之副本,自交寄日起,由郵局保存三年,期滿後銷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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