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即將到來的2024年總統大選(1月13日),勞工應留意自己的權益,尤其是在《勞基法》規定的法定假日——投票日。特別是那些在醫療、交通運輸、旅宿等行業工作的輪班制勞工,如果需要在投票日工作,將有資格獲得雙倍的薪資。此外,計時制的工作人員也應注意,他們在投票日的工作時數也會按照雙倍計算。這是勞工們應當熟悉和利用的重要權利。
針對選舉投票日的勞工放假及薪資計算,以下是重點整理:
1.選舉投票日勞工放假規定
根據《勞基法》,選舉投票日是放假日,從零時到24時。具有投票權且當天為工作日的勞工,雇主必須讓其放假一日,並支付當日工資。即使勞工同意出勤,雇主也不能妨礙其投票權利,並需要支付加班費。
2.特定行業的加班費計算
例如醫護、旅宿業、交通運輸業等行業,部分勞工可能需要在投票日工作。這種情況下,雇主若要求勞工出勤,則需支付雙倍工資。例如,勞工原定工作8小時,外出投票2小時後回來工作6小時,雇主應支付6小時的雙倍工資。超過8小時的部分則按照《勞基法》的加班費計算。
3.計時人員的工資計算
具投票權的計時人員在投票日工作的時數,也應按雙倍計算。若投票日為休息日或例假,則不另給假。
4.跨夜班次的薪資計算
對於跨夜班次的勞工,只要工作時數落在投票日的範圍內(即當天0時至24時),薪資也應按雙倍計算。
5.不適用範圍
這些規定僅適用於《勞基法》範圍內的勞工,不包括公務員、某些自營作業者、家事服務業工作人員、公立學校、公立醫療院所及社福機構等,這些行業可能不適用雙倍薪資的規定。
這些規定旨在確保勞工在重要的選舉日能夠行使投票權,同時保障其經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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