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會計法第二條第二項所稱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其範圍包括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所公布之各號財務會計準則公報及其解釋、國際會計原則、會計學理及權威機構發布之會計文獻等,其適用次序為財務會計準則公報、公報解釋、國際會計原則、會計學理及權威機構發布之會計文獻。
※商業會計法第二條第二項本法所稱商業會計事務之處理,係指商業從事會計事項之辨認、衡量、記載、分類、彙總,及據以編製財務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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